主角是颂春谢初锦小说名叫《沉舟夸奖》,作者是颂春。小编给看官们提供该小说章节节选:我给贵妃当了十六年的狗腿子,直到这日,皇上突然夸了我一句:「贵妃这丫鬟,瞧着倒是可人。」皇上走后,贵妃斜倚在软榻上,细白的手指勾起我的下巴,娇声笑道:「颂春,我们换个皇帝好不好?」我兴奋得从枕头底下掏出早就磨好的刀。...
我给贵妃当了十六年的狗腿子,直到这日,皇上突然夸了我一句:
「贵妃这丫鬟,瞧着倒是可人。」
皇上走后,贵妃斜倚在软榻上,细白的手指勾起我的下巴,娇声笑道:
「颂春,我们换个皇帝好不好?」
我兴奋得从枕头底下掏出早就磨好的刀。
毕竟我等这一天,可是等了好久了!
我被人牙子卖进将军府那年,只有六岁。
浑身脏兮兮的,还挂着青鼻涕。
管事的嬷嬷皱着眉不想要我,我这样蠢的丫头,是伺候不好主子的。
人牙子急了,拿藤条抽我,让我给嬷嬷跪下求她买我。
我梗着脖子不肯跪,中气十足地帮人牙子数着数:
「十二、十三……」
小姐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。
她穿着烫了金边的红袍,趁得一张脸俏生生白嫩嫩的,像极了年画娃娃。
嬷嬷一见她,脸上就换上了谄媚讨好的笑来。
小姐却是理都不理,只拿白玉般的手指指着我:
「这小丫头,我要了。」
直到人牙子踹了我一脚,我才反应过来,忙跪下谢恩。
小姐乐了:
「你这小丫头刚刚不是挺有骨气的?怎么现在跪得这么干脆?」
我抬头直视小姐,诚实道:
「小姐是菩萨,阿爹说菩萨是可以跪的。」
小姐闻言噗嗤一声笑了。
当真像菩萨一样好看。
从那天起,我就派去伺候小姐。
说是伺候,我笨手笨脚的,活根本干不利索。
可是小姐喜欢我,府里的嬷嬷说,能得主子喜欢,才是一个奴才最大的本事。
我得了小姐的青眼,便是府里最有本事的丫鬟。
乡下人总信奉贱名好养活。
所以阿爹给我取名叫二丫。
小姐嫌这名字土气,便叫我颂春。
她说一微尘里三千界,半刹那间八万春。
春这个字,同我很相配。
那天,我一个人躺在床上,用被子蒙住脑袋,心里翻来覆去地念着颂春这两个字。
连带着心尖尖上都滚烫了起来。
颂春……多好听的名字啊……
小姐是将军嫡女,性子跳脱。
院子里的杏熟了,她带着我们几个丫鬟爬树摘杏。
别的丫鬟都不敢,惶恐地劝小姐不要干这么危险的事。
只有我晃晃悠悠地搬来一把小梯子。
小姐摸着我的头笑:
「好颂春,本小姐没白疼你。」
小姐最爱红衣,她就像一团火,自由自在地旺盛着。
我看着那团红在层层的绿中,像是翻腾的烈焰,又像是盛开的红花。
小姐摘了好大一兜杏子,咬下去酸酸的。
我五官皱巴在一起。
小姐笑得更开心了。
她用细长的手指点着我的脑袋:
「颂春,你好丑。」
那个年纪的姑娘没什么美丑的概念。
我只知道,我这样小姐会开心。
所以,此后便常扮丑来都逗她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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