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面无表情地又给他科普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性,并跟他解释了下我的手段一点都不下作。...
「陆可馨,谁准你报警的?」
女二前脚刚走,男主他就到了。
祁君昊眼睛里带着火焰特效,周身刮起一阵阴风。
虽然知道这是作者特意创造出来的氛围感,但是这,真的好尴尬啊!
我忍无可忍,当即字正腔圆为男主普及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。
末了再道:「这是国家给予我的权利。」
要说小说中的头号法盲,非男主莫属,他懵了一会儿,果然没听懂。
这不影响他勃然大怒。
「陆可馨,我知道你嫉妒可妍,嫉妒被我爱着的她,但是,你不该用这么下作的手段伤害她。」
「给你半小时,把她完好无损地带到我面前,否则,我会让你付出你无法承受的代价。」
我面无表情地又给他科普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性,并跟他解释了下我的手段一点都不下作。
然后才一本认真地问他:「祁先生,你想让我付出什么代价呢?」
男主总是无法无天,无所畏惧,威胁人的话那是一套一套的。
小说里我读过的文字,此刻从祁君昊的两片薄唇中冰冷又清晰地吐出来。
「她若是掉一根头发,我就砍你一只手,她若是受伤见了血,我就要你生不如死。」
我条件反射背出熟悉的条款:「恐吓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,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......」
「喂,110 吗?」
就这样,我把男主也送了进去,他凭借自己的努力,比陆可妍多了十天。
男主被带走之前,像一头发怒的狮子。
「把她给我开除,立刻马上,我不想再见到她!」
很好,很刑。
我全程冷静地面对人事经理,成功为自己争取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。
离开后,反手就投诉公司雇佣童工还不签劳务合同。
哦,我也是才想起来,女主差一个月才满十八岁,还没成年。
没错就是这么离谱,小说设定女主是天才少女。
十七岁就读完了大学,自愿放弃保研的机会,进入了男主的公司。
唉,可真傻。
爱情哪有知识重要?
我知道今晚我就会被陆家赶出去,所以趁着卡里还有钱,立马给自己全款买了套小公寓。
在系统的加速卡作用下,陆家父母的电话打来前,我已经成功拿到了房子钥匙。
于是,原先被赶出家门的剧情也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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